嘉名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尊龙凯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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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名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嘉悦名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

  第二章 成立筹备组与草拟相关文件

  第三条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居(村)民委员会代表、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一半。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业主代表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向镇(街)房管所和居(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镇(街)房管所审查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与房管所、居(村)委会协商后召开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前期会议。前期会议邀请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协调解决业主大会有关公告位置、场地使用等问题,同时申请人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倡议书。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应具备本办法中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相关条件。

  第四条 筹备组业主代表的具体产生方法:业主自荐;

  实际产生的业主代表多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由业主代表召开会议推选产生正式业主代表。

  第五条 筹备组业主代表产生后,业主代表应签署承诺书,表明自愿担任筹备组业主代表,愿意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服务。

  第六条 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日内应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筹备组成员情况,并同时公告本选举办法。

  第七条 业主对选举办法没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在 7日内参照南海区建设局制定的示范文本,起草《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有关文件,并公告本次业主大会讨论的事项。

  筹备组发布公告,原则上应有包括组长在内的半数以上的成员签名。

  第三章 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八条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定为9)人(须为单数),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定为11人(按≥前款所定人数的1.2倍确定)。

  第九条 筹备组成立后,应及时发布公告,要求业主在 7日内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逾期不推荐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法为10名以上业主(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第十条 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以产权证或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为准);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按时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遵守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制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较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

  (五)建议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六)未发生其他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第十一条 业主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提交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和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以及被推荐人签名的承诺书和个人简历。

  第十二条 被推荐的候选人多于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候选人人数的,由所有被推荐人通过投票表决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投票和表决

  第十三条 筹备组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15日前,应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简历和承诺书,以及其他业主大会表决的事项,如管理规约、议事规则草案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业主大会召开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筹备组反映,筹备组审议后应给予书面答复。异议成立的,筹备组应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另行确定业主大会召开日期。

  第十四条 本次选举为记名投票,投票人必须在选票上填写房产证号或购房合同号、业主姓名、及共有人产权人姓名、楼座房号、建筑面积、联系电话。同一张选票重复选举同一候选人的,仅作一次计算;未选任何候选人的选票为有效选票,但应写明“弃权”字样,并签名,否则视为无效票;选票上所选人数超出应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视为无效票。

  第十五条 业主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的,选票应附带业主授权委托书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第十六条 筹备组成立后应制作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清单,用于统计投票情况。

  第十七条 本次选举投票采用在小区门口或物业服务管理处门口设置固定投票点,业主带齐身份证明文件到固定投票点,领取选票后应即时在场填写选票投入票箱,并在清单上记录实际投票业主和房号。同时逐户上门派发投票通知书。

  第十八条 投票箱应粘贴筹备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名的封条,开票前应保持票箱完好。

  第十九条 开票前,筹备组应确定监票员、唱票员和计票员并予以公告,已经确定为本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业主不得担任监票员、唱票员和计票员。开票前2个工作日,筹备组应书面邀请居(村)委会、派出所和房管所到场监督。

  第二十条 根据选票统计结果,以得票高低(以建筑面积与业主人数分别占总数的比例之和计算,下同)顺序,按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规定人数选出获选的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未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不得当选。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明确各委员的分工。

  业主大会表决情况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工情况,应于会后3日内在物业区域内公示30天以上。

  第五章 备 案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成立情况、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篇2: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物业名称)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业筹[****]***

  ***房地产管理局:

  鉴于(物业名称)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于****年**月**日向贵局提出了成立(物业名称)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月**日,在贵局物业管理科领导的主持下,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小组,并召开了筹备工作小组首次会议,制定了筹备工作计划,确定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月**日至**月**日,采用10户联名方式推举产生了n名候选人,并于**月**日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小区业主无异议,于**月**日至**月**日进行了上门发放、回收选票的工作。

  在区物业管理科领导的指导监督下,于**月**日召开业主大会,并邀请了**居委会、筹备工作小组成员,发展商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出席大会。会上进行了公开验票、唱票、计票工作。

  本次选举共发放选票***张,回收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过半数业主投票,符合法定程序。在现场业主的监督下统计各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

  ×××先生/小姐:  ***票

  ×××先生/小姐:  ***票

  ×××先生/小姐:  ***票

  ×××先生/小姐:  ***票

  ×××先生/小姐:  ***票

  ×××先生/小姐:  ***票

  ×××先生/小姐:  ***票

  ×××先生/小姐:  ***票

  ×××先生/小姐:  ***票

  (列出所有候选人及得票数)

  其中: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发展商代表)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公司代表)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栋×座×房)

  (列出所有当选人及房号)

  共n人当选(物业名称)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月**日召开了(物业名称)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先生/小姐为主任、×××先生/小姐为副主任、×××先生/小姐为副主任、×××先生/小姐为执行秘书。

  (物业名称)业主委员会组织架构完整,相关资料已完善,现特申请备案,请予批准为贺!

  (物业名称)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小组

  ****年**月**日

篇3:县医院宿舍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结果公告

  县医院宿舍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结果的公告

  **县人民医院宿舍小区业主大会会议于20**年5月16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为业主委员会委员。20**年5月23日举行的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蒲自成为主任。本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依法履行职责完毕,自即日起解散,由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县医院宿舍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县医院宿舍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0**年5月24日

篇4:物业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通知示范本

  物业关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示范本

  **(物业名称)全体业主:

  定于(时间)________在(地点)________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1、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自觉履行业主义务;

  2、

  3、

  4、

  请全体业主届时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年月日

  **(物业名称)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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