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物〔20**〕2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做好物业服务区域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全市创城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物业管理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22个窗口行业之一,物业服务行业作为“窗口”行业被列为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的对象,根据《20**年度莆田市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责任清单》(莆创城办[20**]22号)和《关于20**年度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存在问题的通报》(莆委文明办[20**]9号、25号)的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在今年8月30日前完成,并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现将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创城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迎检。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对照检查,落实各项测评指标,展现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良好风貌,积极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对照指标,狠抓工作落实。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对照创城考察指标(详见附件),全面进行拉网式排查,补缺补漏,列出问题清单,并立即整改到位,完善长效机制。
三、加强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县(区)住建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对物业服务企业迎检的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并加大巡查的工作力度,对不认真履行配合迎检和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实施改造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曝光,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违反有关物业法律、法规的,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8月15日
物业服务行业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指标
一、小区环境
(一)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二)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三)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四)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五)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率90%以上。
(六)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二、窗口形象
(一)在窗口显著位置展示张贴行业规范。
(二)物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相关内容、制度上墙),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看投诉处理记录)。
(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四)运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凤”、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等公益广告。
(五)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六)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七)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篇2:住建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莆建物〔20**〕1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科)、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汛防台抢险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超强台风“尼伯特”发展趋势的通报》(闽建电[20**]3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通知》(闽汛电[20**]10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近阶段暴雨台风多发季节要加强做好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汛防台的检查指导工作,要专门组织人员到本辖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对防汛防台工作进行指导,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各项防御工作不留死角,防御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要求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企业领导和物业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认真做好物业管理项目防汛预案,对防汛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管理项目实际情况,落实防汛措施。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责任追究。
三、做好安全排查与宣传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接管服务的项目进行汛前房屋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屋面、外檐、排水系统、电梯、地下室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维护、检查;注意户外广告安全;督促业主阳台摆放物要及时清理。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房屋、排水和用电隐患,应立即加固、维修和改造;对一些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对一些处于低洼地段的单位和危旧住宅小区,要切实落实自防、自救、自保措施,确保强降雨时不发生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日常值班
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公布并畅通值班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有关记录;建立防汛抢险队伍,负责查险、抢险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报告有关政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物业项目安全渡汛。
五、落实抢险物资
各物业管理项目按照制定的防汛预案要求,提前备好各类抢险物资,以便紧急情况下及时抢修、解危。
今年的汛期以及台风多发的季节已经到来,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防汛防台风工作的严峻性,增强水患意识和防汛抗灾风险意识,认真、及时做好上述工作,扎实推进防汛工作,确保物业项目安全度汛和社区的和谐稳定。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7月7日
篇3:莆田市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抗台工作的通知
莆建物〔20**〕27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抗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科)、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莆田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市防指于9月13日12时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事项如下:
一、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要依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防汛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和薄弱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特别是上次“尼伯特”台风中有受灾的物业小区,要加强巡逻,提高意识,勿必要落实临时防护措施。
二、落实队伍物资储备。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专业抢险队伍,加强管理和联系。及时增储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要加强防汛抢险物资的存储管理,确保应急时期调的出,用得上。
三、注重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曝光,并结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加以运用。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9月14日
篇4:莆田市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18)
莆建物〔20**〕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8号)文件精神,现就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与物业服务项目所属社区紧密配合,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责任,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20**年12月18日前全面实施。
二、分类方法
(一)主体范围。
全市到20**年前在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3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
结合本地区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个类别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厨余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食堂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含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贝壳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厨余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余垃圾的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车身要有明显标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厨余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三、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张贴、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并利用所在小区公示栏、宣传栏、电梯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二)做好垃圾分类用具管理、维护工作。
垃圾分类有关用具目前尚为无偿提供、统一配置,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用具的设置投放工作,负责确定放置地点,并做好垃圾分类用具的管理、维护工作。
(三)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引导好小区住户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负责将小区垃圾分类用具转运到规定的集驳点(准物业管理老小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做好垃圾分类相关意见反馈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注重倾听、收集业主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社区反馈。
(五)积极参加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克服人手紧张的困难,合理安排、调度,确保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职能部门和所在街道社区组织的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六)配合做好垃圾分类检查工作。
垃圾分类检查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后,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在做好相关登记后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四、工作考核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要将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执行情况列入物业管理项目日常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进行物业管理项目考核登记扣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与物业服务小区评优考评(复评)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配合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取消项目评优考评(复评)资格。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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