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应急指南(2006) -尊龙凯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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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应急指南(20**)

  建设部关于印发《电梯应急指南》的通知

  建住房〔20**〕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应对电梯紧急情况,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我部制订了《电梯应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建设部

  二○○六年一月四日

  电梯应急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梯乘客在乘梯出现紧急情况(困人、开门运行、溜梯、冲顶、夹人和伤人等)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人们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指南所指电梯,是指动力驱动、沿刚性导轨或固定线路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本指南所指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设有电梯房屋建筑的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电梯管理单位。

  第二章 电梯的应急管理

  第四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五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作为救助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应当建立严格的救助规程,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救援人员和相应的专业工具等,确保接到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社会救援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设立电梯救援中心,组织专业力量,按区域建立救助网络。

  第七条 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向电梯救援中心报告(已设立的),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先行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电梯救援中心应当指挥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第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各种电梯紧急情况应对常识的宣传。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第三章 电梯的应急救援

  第九条 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一)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如电梯轿厢内有病人或其它危急情况,应当告知救援人员。

  (二)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三)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四)保持镇静,可做屈膝动作,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

  第十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一)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二)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

  (三)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第十一条 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

  (一)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再实施救援。

  (二)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楼面超过0.5米时,应当先执行盘车解救程序,再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救援:

  1.确定电梯轿厢所在位置;

  2.关闭电梯总电源;

  3.用紧急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厅门、轿厢门;

  4.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跌伤;

  5.重新将电梯厅门、轿厢门关好;

  6.在电梯出入口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第十二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

  (一)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二)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三)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四)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第四章 紧急状态时对电梯的处理

  第十三条 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二)按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厅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

  (三)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四)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区,或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五)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第十四条 应对地震的应急措施:

  (一)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

  (二)震前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

  (三)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第十五条 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电梯轿厢进水。

  (二)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应当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三)对湿水电梯应当进行除湿处理。确认湿水消除,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四)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

  建设部

篇2:电梯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电梯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1.0目的

  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措施,正确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状况;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客户服务中心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电梯工;

  3.2相关值班人员在紧急情况发生后按规定正确应对;

  4.0定义

  无

  5.0规程

  5.1火灾场合

  5.1.1发生火灾时,绝对禁止使用电梯躲避。正在使用电梯时,监控中心使用对讲机告知乘客火灾状况,让乘客离开电梯。引导乘客向避难层下行。附近若有火灾,可能会引起区域停电,电梯暂停运行;

  5.2停电场合

  5.2.1停电时,中控室值班员先通过对讲机构确认轿内有无乘客,没有应答时,巡楼保安还应从停梯层站处通过敲打轿壁来确认确实无人;

  5.3地震场合

  5.3.1若感觉地震,中控室值班员立即通过对讲机构确认轿内无乘客,或通知乘客立即就近平层出梯后,关闭电梯停止运行。若震度3级以下,主管及电梯技术人员在轿内外有相互响应条件下,先用检修,再用正常速度检查电梯来回运行,确认无异常声响,异常振动及冲击后,才能让电梯投入运行。震度4级以上时,运行前由电梯公司全面检查;

  6.0附则

  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减缓乘客恐惧,安全解救;

  7.0支持性文件

篇3:电梯困人救援应急预案

  电梯困人救援应急预案

  一、目的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工应采取的援救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电梯困人时的解救工作,保证妥善、及时处理故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应急援救小组及职责

  1、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工程部负责人

  组员:电梯工、电工、当班安管、客服人员等

  其他人员:电梯保养单位专业维修人员。

  2、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电梯故障的处理,并对电梯故障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同时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2)工程部负责人实施本预案的培训。

  3)电梯故障困人紧急情况发生期间,由应急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并负责对项目人员及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项目各部门及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指示与命令。

  4)安管部门负责紧急状态下现场的秩序维护和事故处理配合。

  5)工程部门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临时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6)客服部门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通知与沟通及现场人员的安抚工作。

  三、应急预案

  1、员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电梯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准确地通知工程部、客服部或中控值班室。中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及时通过对讲通讯设备同轿箱内被困人员联系,安慰乘客(被困人员),并说明情况,等候解救。

  2、报告人通知相关值班人员时语言及叙述要清楚明白,讲明电梯发生异常的楼层、电梯号及发现人的部门、姓名。

  3、接警值班人员应及时将故障情况通知工程部门电梯值班人员,并视事故发生情况通报应急小组组长。

  4、应急小组组长接到电梯困人事故通报后,立即通知应急小组成员按照《电梯困人电梯救援应急预案》实施救援行动。

  5、客服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指派客服人员赶到电梯故障现场,做好安抚工作,告知乘客静候解救,不可采取自救行动,以免发生危险。

  6、安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专人赶到电梯故障现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护,保证电梯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理不受干扰。

  7、工程部电梯工和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携带应急灯、对讲机、电梯机房钥匙、电梯厅门钥匙,按应急处理措施实行解救工作,保证被困人员和电梯设备的安全,尽量缩短解救时间和停梯时间。

  8、电梯工到达现场后,了解现场情况,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告知乘客静候解救,不可采取自救行动,以免发生危险。

  9、切断对应梯号的电梯总动力电源。目的是为了防止电梯意外启动,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悬挂“禁止合闸”标识牌;

  10、接通电梯控制柜内的门区检测蜂鸣开关,当电梯停在门区位置时,蜂鸣器不会鸣响,操作人员可借此判断轿厢是否在门区位置。

  11、当电梯轿厢处于门区位置时,可以在该平层的厅门外用厅门钥匙打开电梯门,协助乘客安全撤离轿厢。

  12、确认电梯轿厢停在非门区位置时,可以用机械方式(盘车)移动轿厢到门区位置,然后按照下述的做法,协助乘客安全撤离轿厢。

  注意:在用机械方式移动轿厢前,必须确认轿厢的位置、厅门及轿门关闭。

  1)、救援人员配备及分工。移动轿厢过程中需手动释放制动器,为保证安全, 有效控制电梯在释放制动器后缓慢移动,需3名救援人员同时操作,2人把持盘车手轮,另一人用制动器释放杆以一撬一松的方式(近似于点动方式)释放制动器。负责盘车的2人应把持盘车手轮,做好盘车的充分准备后,再指令负责释放抱闸的人操作,负责释放抱闸的人应随时做好将抱闸复位,使抱闸处于可靠制动状态的准备;负责释放抱闸的人必须注意所站立位置安全,防止滑到。

  注意:严禁为图方便,用任何方式作用于抱闸释放杆,使抱闸为非负责释放人员用手动撬动操控处于释放状态。

  2)在移动轿厢前,必须通知被困乘客轿厢将会移动以救出他们,要求他们静待轿厢内,不要乱动,并向他们再次确认轿门已关闭。

  3)将盘车手轮从挂钩上取下同时挂钩上的插销开关断开,安全回路断开。

  4)安装盘车装置:

  a、将轴轮毂安装在曳引轮转轴上,并用2个m16的内六角螺栓紧固。

  b、将链轮底板安装在轴轮毂上,三个滚动轴承朝外。

  c、将大链轮安装在轴轮毂上,并用4个m16的内六角螺栓紧固。

  d、将小链轮组件安装在链轮底板上,并将链条套在大链轮上,通过调整小链轮组件在链轮底板上的位置,使得链条套紧链轮,防止链条在盘车过程中脱出链轮。

  e、将支撑臂安装在轴轮毂和支撑架之间,同时用螺栓与小链轮逐渐连接起来。

  此支撑臂用于支撑整个盘车装置,必须牢固安装好。支撑架是用4各t-18k导轨压码固定在主机承重梁上的。

  5、安装盘车手轮:

  6、安装制动器释放杆:将两根专用释放螺栓(表面涂红油漆)通过人手分别拧入左右两个制动器中(禁止使用任何工具安装及金库释放螺栓),手动拧紧即止;然后把两根释放杆分别插入释放螺栓,用手紧握释放杆尾端,作准备松抱闸操作(小心预防释放杆跌落,以免砸伤脚)。

  注意:进行制动器释放杆安装作业,严禁使用非配发的专用释放螺栓;严禁使用任何工具安装及紧固释放螺栓;释放杆必须按图示位置及方向安装,严禁装反;严禁在制动器松闸撬杆、释放螺栓和盘车手轮未拆除的情况下通电运行。

  7、根据1)点的要求,盘动轿厢直至门区检测蜂鸣器不再鸣响,然后拆下制动器释放杆及盘车装置。注:当轿厢超出顶层(底层)平层时,应向下(向上)方向移动电梯。

  8、确认制动器处于正常状态(制动状态),然后再轿厢停层位置的层门外用专用机械钥匙打开电梯门,协助乘客安全撤离轿厢。

  9、乘客安全撤离轿厢后,整理各救援现场,把盘车手轮、制动器释放杆、盘车装置、释放螺栓、内六角螺栓等工具放回原来位置,待故障处理完毕或电梯用电正常后确认电梯能否正常运行。

  注意:当按照上述方法和步骤操作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上述救援操作,并及时拨打电梯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400-830-8333或、800-830-8333,通知电梯公司处理。

  10)处理完毕后,应通知代维方检查电梯,尽快恢复电梯常规运行,工程部门电梯专业人员应及时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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