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物业管理企业信誉档案管理办法 -尊龙凯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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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物业管理企业信誉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行为,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阳市物业管理规定》、《贵阳市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及标准》、《贵阳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信誉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负责组织物管企业信誉等级的考评工作;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具体负责信用档案的组织、建立、上报房管局审定的工作。

  第三条 凡属贵阳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执有贵阳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含暂定资质)的企业皆属于建立信用档案的范围。

  第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信誉档案的内容是对已过去两年的物业管理情况给予如实反映,它包括优良记录、不良记录两方面。企业信誉档案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尊龙凯时注册的简介、优良记录或不良记录内容、记录的文件及编号、记录时间、公示时间。优良记录和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为2年。

  第五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优良记录包括:

  1、企业资质升级;

  2、企业资质年检结论被评为合格;

  3、企业的业绩情况;

  4、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5、企业信誉评分被评为aaa级或aa级。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记录包括:

  1、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2、重大责任事故;

  3、违反行业相关规定;

  4、违反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城市管理、工商管理、物业资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不守诚信、侵害它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经认定的企业优良记录和不良记录载入物管企业信誉档案并通过局政务、房地产信息网(网址:)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该网站查询物业管理企业的信誉档案。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信誉等级分为aaa、aa、a三个等级,采用百分制,相应实施分类管理;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aaa级(优良的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分值在89以下80分(含80分)以上为aa级(较好的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分值在79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a级(一般的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

  第九条 对取得aa级信誉等级以上的企业:

  1、优先推荐参加物业服务招投标项目;

  2、作为评优评奖的重要条件;

  3、予以表彰、奖励;

  4、作为物业管理资质定级、升级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第十条 参加信誉等级评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的企业,可向房地产管理局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小组提出申请。

篇2:威海市物业管理企业年度考核办法


威海市物业管理企业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威海市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保障业主的权益,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威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国家或山东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

第四条考核时间
按年度考核,每年的12月到次年的11月底。

第五条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实事求是原则。

第六条 考核内容

(一)基础管理;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三)公用设施设备管理;
(四)公共秩序管理;
(五)环境卫生管理;
(六)绿化管理;
(七)精神文明建设;
(八)管理效益;
(九)业主满意率。

第七条考核方式
各物业管理企业对照《威海市物业管理企业年度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每季度自查一次,并将自查结果于下季度第一个月上旬报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结合具体情况,每一个考核年度应当依据考核评分标准,组织有关人员和业主委员会至少一次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检查。

第八条对考核达不到95分的物业管理企业,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限期一个月进行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该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

篇3:烟台市我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问题通知


烟台市关于我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烟房(20**)66号

各县(市)区房管局(处)、物业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根据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房字[20**]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后我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今后,我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临时资质由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房产管理局审批发证;二级、三级资质由市房产管理局初审,报省建设厅审批发证;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初审,报建设部审批。

  二、物业管理企业临时资质等级审定工作有关事宜按《烟台市物业管理企业临时资质审批办法》执行;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审定的相关事宜仍按省建设厅鲁建发[1999]12号文件执行。其中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烟房(20**)50号文件规定标准。

  三、根据省建设厅鲁建房字[20**]30号文件精神规定,省将对申报三级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每年两次集中审批。据此,我市凡符合申报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条件的企业,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均应于每年四月底和九月底前将须提交的材料连同当地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告一并上报市房产管理局。市局将于每年五月中旬和十月中旬前完成对申报企业的初审后报省厅审批。

附:
一、《烟台市物业管理企业临时资质审批办法》;
二、山东省建设厅《关于我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二○○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物业管理企业资质通知
烟台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年8月7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一:       烟台市物业管理企业临时资质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物业管理企业,须首先到当地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方可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第三条 新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均为临时级,有效期一年。

第四条 成立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

篇4:江西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江西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建设厅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管理,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物业管理的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综合管理工作。
各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第四条 经营物业管理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有明确的经营负责人;
(三)按照规定配备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四)注册资金和自有流动资金应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
(五)具备管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能力;
(六)有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所。

第五条 城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按条件分为一、二、三级。

(一)资质一级: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不少于25万元;
2.从事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物业管理2年以上;
3.具备有高级工程人员1人,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土建类、水电、房地产经济、会计专业技术业务人员各1人以上;
4.有固定职工人数20人以上,其中70%以上获省级以上《物业管理岗位合格证书》。

(二)资质二级:
1.注册资金不少于4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
2.从事过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物业管理2年以上;
3.具备有中级职称以上土建类、水电、房地产经济、会计专业技术业务人员各1人以上;
4.固定职工人数14人以上,其中70%以上获省级以上《物业管理岗位合格证书》。

(三)资质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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