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篇2:大酒店厨房值班交接班制度
酒店厨房值班交接班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组长有权安排本组各岗人员值班。
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抵达工作岗位,保证准点接班。
3、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交接事宜,并填写交接班日志,方可离岗。
4、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交接班日志,确认并落实交班内容。 5、值班人员应自觉完成交代的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值班、接班人员应保证值班、接班期间的菜点正常出品。
7、值班、接班人员要妥善处理和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8、值班、接班人员下班时要写好交接班日志,不得在上面乱画,及时关闭能源开关,锁好门窗交钥匙。
9、厨师长无定时检查值班交接记录。
篇3:中心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 某中心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1、各科室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各级各类值班人员,确保科室24小时有医师值班,特殊情况需报告医务科组织协调。
2、下列人员不单独值班:无处方权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轮科医师及新调入试用期医师,已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已注册的轮科医师进入新科室不满1周者。
3、临床医疗科室及部分重要医技科室应设置二线班制,有条件的医疗科室可增设总住院制。一线值班一般由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并实行24小时负责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赶到)。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随喊随看;对急诊入院病人应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及时记录。二线班医师负责协助、配合、指导一线班处置、抢救病人。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8小时内值班者(包括中午值班)不得睡觉,晚夜班值班者必须留宿值班室,但23∶00之前必须在医生办公室办公。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呼之即到。外科值班医生不能离岗做手术。
6、值班医师每班下班前必须完成科室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前,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将工作处理妥善,能自行或需及时处理者,尽量不交给接班医师。凡交班时间前接诊的病人,应由交班医师自行接收处理。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7、值班医师下班前,应将在值班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包括所收新病人的病情、初步诊断及处置等全面交待给主管医师及下一班值班医师。危重病人应床前交接班,且除口头交接外,还要求在交接班本上详细记载,尤其是新收危重和手术病人,写清病人姓名、床号、诊断、存在问题、注意事项、观察重点、化验情况和处置内容或会诊情况等。交接班医师双方均应在交接本上签字。接班医师要认真阅读交班簿,对危重病人应及时作好病程记录和相关诊疗记录。如交接时间为早晨,则值班医师还应在晨会上详细报告值班期间内的一切情况。
8、交接班时均应由值班医师本人交接,不得由他人代替交接班。特殊情况个别交代。
9、值班医师接班后应亲自巡视病房一遍,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处理。
10、病房经治医师换科或外出时,应将所管住院病人临时发生的病情变化、处置情况以及所负责的危重病人的病情和注意事项向接班经治医师详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