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尊龙凯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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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保障业主在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的产生。

  第三条本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组织候选人的推选工作。

  筹备组开展推选候选人的工作前,应当公示候选人数及其分配方式,并提供《自荐表》《推荐表》《候选人简历及参选承诺》等,供参选人领取、填报。

  第四条根据本小区的规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定为人,候补委员定为人。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进行:

  (一)差额选举(差额人,即从人中选人);

  (二)等额选举的方式,确定名候选人。

  候选名额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栋(幢、单元、楼层)人;

  栋(幢、单元、楼层)人;

  栋(幢、单元、楼层)人;

  。

  第五条业主可以通过以下第种方式参选首届业主委员会,报名人数不限。

  (一)业主自荐;

  (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 居(村)民委员会推荐;

  (四)本小区党组织推荐;

  (五)。

  第六条本次候选人自荐、推荐时间为: 年月日 时起至年月 日时止。

  第七条参选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由自荐的业主或者推荐者向筹备组领取《自荐表》或者《推荐表》以及《候选人简历及参选承诺》等,按照要求填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筹备组。

  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时,每份材料均应有参选业主的签名,并附其个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购房合同等确认业主身份的证明文件、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筹备组应当对参选业主的材料进行检查。

  第八条参选业主成为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模范履行业主义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九条有下列第(一)至第(九)项情形以及第项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二)参与邪教组织,或者非法组织、非法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被有关部门确认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利用黑恶势力或者“软暴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四)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被撤销的;

  (五)被有关部门认定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物业不当使用行为,或者其他侵害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尚未整改到位的;

  (六)经书面催交,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的;

  (七)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应当回避的;

  (八)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十)正在其他物业管理区域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或者物业小区党支部成员的;

  (十一)。

  第十条筹备组应当对参选业主的业主身份进行核查,并根据自荐或者推荐材料对其是否存在不得成为候选人的情形进行初步判断,不符合业主身份或者存在不得成为候选人的情形的,应当从自荐或者推荐名单中剔除,并告知自荐者或者推荐者。

  自荐、推荐时间截止后,筹备组应当汇总自荐、推荐情况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日。在确定候选人名单前,筹备组可以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候选人的确定。

  筹备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候选人名单:

  (一)候选人名额以及分配方式;

  (二)在职或者退休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优先;

  (三)。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人数等于候选人名额时,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全部确定为候选人。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少于候选人名额时,筹备组应当自行推荐愿意参选的业主,补足候选人名额。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多于候选人名额时,按照下列第种方法确定候选人:

  (一)对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超出分配名额的栋(幢、单元、楼层),由筹备组逐个组织其参选业主进行差额投票,按照所得票数从多至少确定候选人;因所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最后部分候选人的,筹备组再次逐个组织相关栋(幢、单元、楼层)的参选业主进行差额投票。

  (二)。

  第十三条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因自动退出或者被发现不符合候选条件的,应当从落选的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中,按最后一次差额投票所得票数从多至少进行递补。

  筹备组业主成员、候补业主成员被确定为候选人的,其筹备组成员、候补成员资格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筹备组在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应当及时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日。

  公示期间,业主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及处理情况告知异议人。

  第十五条筹备组应当根据经公示及异议处理后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制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选举票。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筹备组负责解释。

  本办法应当在自荐、推荐时间开始前进行公示,直至候选人名单公示结束。

篇2:zy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zy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为保证**北岸e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方式的公开、公平、公正,**北岸e竹园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根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拟定《**北岸e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初步招募

  (一)时间:20**年11月16日至20**年11月22日

  (二)报名要求

  1.资格:(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临时管理规约;(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4)具有一定组织能力;(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2.如实填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附后)。业主可以通过网上下载、从物业客服中心领取推荐表。

  (三)报名方式

  1.业主自荐

  2.业主联名推荐

  3.业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授权自然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筹备组公示报名人员情况

  (一)公示时间:20**年11月24日至20**年11月30日

  (二)公示地点:

  ·小区喷泉广场展板处

  ·焦点房地产网站“**北岸业主论坛”:***

  ·**北岸小区博客:***

  (三)业主监督:业主对公示的报名人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有异议的,应当于20**年11月30日前提出,筹备组应当予以详细记录、核实有关情况并给予书面答复。

三、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告

  筹备组应当结合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最终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附件: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

篇3:zy小区监事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zy小区监事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为保证陶然北岸e竹园小区监事会候选人产生方式的公开、公平、公正,陶然北岸e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拟定《**北岸e竹园小区监事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初步招募

  (一)时间:20**年11月09日至20**年11月15日

  (二)报名要求

  1.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未被业主大会依约限制行使被选举权;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2.业主可以通过与业委会联系报名(业委会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

  1.业主自荐

  2.业主联名推荐

  二、公示监事会报名人员情况

  (一)公示时间:20**年11月16日至20**年11月20日

  (二)公示地点:

  ·小区各单元一层电梯间

  ·***小区博客:******

  (三)业主监督:业主对公示的报名人员参选监事会有异议的,应当于20**年11月20日前提出,筹备组应当予以详细记录、核实有关情况并给予书面答复。

  三、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告

  筹备组应当结合小区监事会候选人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最终的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西城区e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1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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