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物业维修资金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2019) -尊龙凯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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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要:商品住房预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签定维修资金缴交约定,购房者按以下标准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资金,不计入销售收入。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缴纳至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一条:为了全面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完善住房维修保障机制,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宁区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和公有住宅出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房地产e网:www.pmceo.com)
第四条:商品住房预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签定维修资金缴交约定,购房者按以下标准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资金,不计入销售收入。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缴纳至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标准如下:(一)低层、多层住宅:20元/m2;(二)中高层、高层住宅:30元/m2;(三)非住宅房屋参照上述标准增加10元/m2。
未向购房者收取维修资金的或未售出房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标准缴纳。
已交付使用未缴纳过维修资金的旧楼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业主委员会确定的数额,一次或逐月收取,上交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五条:维修资金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资金的安全,维修资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第六条:维修资金自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资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资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维修资金的使用,从房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由原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发生的维修项目,经鉴定审核后,拨付维修资金。
维修项目必须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每个项目一次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时,方可按有关程序办理使用手续。
第八条:维修资金使用时,由物业管理企业会同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申请,提交使用计划,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监督使用。所维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
第九条: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物业管理企业会同业主委员会制定续筹计划,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按业主占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归集后,交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个别未按规定缴交维修资金的业主当发生维修时,应按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维修费用,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
第十条:物业维修责任按下列标准划分:
(一)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破坏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风、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三)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业主或使用人负责。业主或使用人因物业装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或影响物业使用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一条: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丧失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维修资金帐面余额,按业主个人帐户实有余额退还给业主。(来自:www.pmceo.com)
第十二条:业主或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就维修资金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要通过协商、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按规定办理维修资金缴交手续的,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逾期不交纳维修资金的,不予办理房屋交易的产权登记手续;情节严重的,申请法院进行收缴并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非住宅商品房维修资金的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年7月1日起实行。

篇2:顺德某物业维修资金代管协议

  顺德某物业维修资金代管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栋______单元(铺)______(先生/女士)

  第一条 为建立住宅物业维修保障机制,维护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违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顺德区《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顺建发[20**]31号)、顺德区《关于加强我区商品住房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监管的通知》(顺建发[20**]2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也结合本物业实际,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共用部位是指建筑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顶、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区单栋物业内,建筑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照明用具、消防设施、道路、路灯、沟、渠、地漏和共用的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包括:配电房、电压房、电表房、水泵房、消防泵房、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三条 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管、按栋建账、核算到户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首期维修资金按国家规定,由购房人(业主)缴交。不可超过购房款的2%。本司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首期物业维修资金按八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收取(约为购房款的0.0015-0.002)。

  第五条 本物业公司负责前期物业维修资金的收集和代管责任。

  第六条 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将物业维修资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决定委托的其它单位代管。

  第七条 本司代管的物业维修资金将按期向业主明示,同时接受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全体业主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 维修资金自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活期利率计息,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资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 物业保修期内不得使用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使用计划和方案,经业主委员会或60%业主签字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如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需紧急维修的情况时,不及时维修将严重影响业主利益或房屋安全的,本司可及时组织维修,所发生费用可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同时向全体业主汇报维修情况和账目情况。

  第十条 本司代管维修资金期内,如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资金余额随着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原业主交纳的维修资金剩余款,由物业受让人向原业主支付,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拆迁或其它原因造成物业灭失的,本司将维修资金账面余额退还给业主,同时本协议自行废除。

  第十一条 如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本司将所代管的物业维修资金交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审核后,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或业主委任的新物业管理企业,同时作好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本司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制度和要求代管《俊兴楼》前期物业维修资金,不得在物业保修期内提前使用和挪用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 本司如违反本协议擅自挪用维修资金或造成维修资金损失的,由区财政部门、房地产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司负责将收取的维修资金上报区房管局综合管理科,并负责完成《俊兴楼》物业维修资金的备案工作。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主要用于《俊兴楼》物业维修资金的代管和使用而制定。

  第十七条 如维修资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其它企业管理时,此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协议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协议

  甲方:_____商贸有限公司(业主)

  乙方: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物业管理方)

  为明确甲方业主同乙方物业管理公司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及管理责、权、利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博盈投资广场维修资金的筹集及正常使用,根据建设部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自_____年12月1日前于银行帐户按博盈投资广场实际工程设施设备总造价的2%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科目,该银行款项按受物业管理部门监督,其本金及利息收入均用于博盈投资广场公用设施维修保养,不挪作他用或减少金额。

  二、双方约定同意按《_____广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维修资金予以使用管理。

  三、乙方有责任监督和指导甲方维修资金的筹集,并确保维修资金按预定申报审批程序合理有效使用。

  四、维修资金的提现使用额度应根据投资广场年度维修计划及维修保养方案予以申报审批执行,乙方不得中途更改维修资金用途及超支维修资金。

  五、乙方由责任向甲方汇报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及维修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六、如因甲方私自挪用维修资金,不能保证维修资金正常到位,导致影响维修质量及设备设施使用,乙方不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责任。

  七、乙方使用维修资金应确保工程质量,外协加工必须提供资质证明报业主方正式维修方案,按审批方案方可执行,否则如发生质量事故或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同《博盈投资广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自_____年12月1日起一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篇4:物业公司公共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公共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博盈投资广场各项设备设施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租户的利益。

  公共维修资金,由法律规定的专项用于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后的大修、更新、改建的基金;建立公共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的维修、改造、更新等

  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大楼的共用部位即大楼主体承重结构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即大楼内的电梯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设施、中央监控系统、保安系统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公共维修资金的缴纳:

  物业的公共维修资金应该由该物业的业主缴纳,业主按照物业的2%比例缴交首期公共维修资金。原因有:一是比较科学,同类物业不管在市区或郊区,不管房价差别有多大,本体造价差不多,维修的成本比较接近。二是比较公平,具备可操作性。主管部门可对多层、高层等几种主要不同物业分时段、定期确定一个平均价,统一参照执行。三是数额不大。

  公共维修资金的管理:

  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的产权属于业主,不应由物管公司收管,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非合法理由、程序用于维修,不能自由取出,为了保证公共维修资金的安全,公共维修资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公共维修资金自存入公共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公共维修资金利息净收益转作公共维修资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

  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审定后实施,公共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经业主研究决定,业主续筹。在监督机制上,接受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会同指定银行对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的建立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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